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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 高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高婚案件的管辖权 离婚案件的管辖杈主要依照两类标准来判断:一是以当 事人的住所或居所为准来行使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这主要是在英美等 国;二是当事人的国籍,一些欧洲大陆国家采用这个标准。目前也有不 少国家兼顾使用这两种标准。 离婚的法律适用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原告就被告”原则适用于 涉外离婚案件,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被告不在 中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只要原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惯常居所,人 民法院也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离婚案件有管辖权:(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 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 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 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 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 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 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 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全尿花貯筏去律冲突与 对话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对话 访问人数 去律冲突与对话》教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对话 访问人数: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对话》教 学课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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