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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负责人开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胜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玲 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报告 - 3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负责人开金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胜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玲 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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