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二)经济法学科体系的划分标准 1.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关系属性为 基本标准 2.以经济法功能性规范体系分类为具体 参照因素。 3.考虑到经济法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二)经济法学科体系的划分标准 1. 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关系属性为 基本标准。 2. 以经济法功能性规范体系分类为具体 参照因素。 3. 考虑到经济法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