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0)第P5136号 (第1页,共7页)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科技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智科技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所述,创智科技公司之子公司于2019年与境外某公司(以下简称“境 外客户”)签署委托研发协议,接受该公司委托为其开发若干机型方案。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创智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对该境外客户手机研发收入折合人民币62,086,140.00元, 并作为应收账款核算。我们已对上述金额向境外客户执行函证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尚 未收到该境外客户的书面回复。同时,我们获悉该境外客户已于审计报告日前支付创智科技公 司之子公司款项折合人民币1379692000元,剩余款项尚未支付。由于该交易性质特殊、金额 重大,截至本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交易及所形成的应收 账款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恰当性做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创智科技公司的合并财务 状况及合并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智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1 -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0)第 P05136 号 (第 1 页,共 7 页)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科技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智科技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 所述,创智科技公司之子公司于 2019 年与境外某公司(以下简称“境 外客户”)签署委托研发协议,接受该公司委托为其开发若干机型方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创智科技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对该境外客户手机研发收入折合人民币 62,086,140.00 元, 并作为应收账款核算。我们已对上述金额向境外客户执行函证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尚 未收到该境外客户的书面回复。同时,我们获悉该境外客户已于审计报告日前支付创智科技公 司之子公司款项折合人民币 13,796,920.00 元,剩余款项尚未支付。由于该交易性质特殊、金额 重大,截至本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交易及所形成的应收 账款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恰当性做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创智科技公司的合并财务 状况及合并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智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