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 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 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 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 定: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3.《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宜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 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18附: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 定:己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 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 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 定: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3.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己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己满七十五 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把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18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