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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3:《五四指示》与《中国土地法大纲》 【案例是现】 1946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士地 问题的指示》(草案) 5月4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五四指示》。指示指出:“各 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 作的基本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与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指 示强调指出, “如果我们能够在一万万数 万人口的解放区解决了土地问题,就会大大巩固 解放区,并大大推 动全国人民走向国家民主化。 《中国土地法大纲》在1947年9月13日中 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上通过,同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 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高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字、寺 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 堡贺士地,教叠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那社速。所有权归农户所有。 。山林、水利、芦苇地 、荒地等可分土地按 淮分配: 本 、大水利 程 可山 、大荒地 湖泊归政府管理。土改前的士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 护,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己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这个大纲在分 配土地时,允许中农保有高于贫农的土地量。 (资料来源:《历史数学间》,1990年第6期 【案例点评】 从《五四指示》到《仲国土地法大纲》,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土地政 策若干改变,这是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各解放区人民政府根 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又颁布了补充条例。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挖掉了帝国主 义和国民常政府的统治基础,巩固了根据地:农民分到了土地,为了保护自己的革命果实 组织人民武装,建立人民政权,并积极参加人民解放军:农民的革命热情被激发出来,促进 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 。《中国土地法大纲》强调充分 足农民要求获得士地的愿望,平均分配土地,农民积极参军参战,成为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 人力物力来源,为解放战争胜利作出历史性贡献。 【数学建议】 (1)本案例可作为本意第一节“国民常政府处在全民的包围中”教学的课程导入,以 引起学生对于历史问题的思考,提高他们对教学内容的学习兴趣。 (2)在讲述本案例(或播放相关视频)之后,可以组织学生首先就“《五四指示》与《中 国土地法大纲》有什么区别”这一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并派代表发言:之后,由教师加以点 评,并由此进一步向学生介绍“中国共产党土地制度的发展演变”。 教学案例 3:《五四指示》与《中国土地法大纲》 【案例呈现】 1946 年 3 月 15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 问题的指示》(草案)。 5 月 4 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五四指示》。指示指出:“各 地党委必须明确认识,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 作的基本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与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指 示强调指出:“如果我们能够在一万万数千万人口的解放区解决了土地问题,就会大大巩固 解放区,并大大推动全国人民走向国家民主化。”《中国土地法大纲》在 1947 年 9 月 13 日中 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上通过,同年 10 月 10 日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 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 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 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山林、水利、芦苇地、 果园、池塘、荒地等可分土地按标准分配;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 湖泊归政府管理。土改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 护,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这个大纲在分 配土地时,允许中农保有高于贫农的土地量。 (资料来源:《历史教学问题》,1990 年第 6 期) 【案例点评】 从《五四指示》到《中国土地法大纲》,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土地政 策若干改变,这是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后,各解放区人民政府根 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又颁布了补充条例。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挖掉了帝国主 义和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基础,巩固了根据地;农民分到了土地,为了保护自己的革命果实, 组织人民武装,建立人民政权,并积极参加人民解放军;农民的革命热情被激发出来,促进 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中国土地法大纲》强调充分满 足农民要求获得土地的愿望,平均分配土地,农民积极参军参战,成为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 人力物力来源,为解放战争胜利作出历史性贡献。 【教学建议】 (1)本案例可作为本章第二节“国民党政府处在全民的包围中”教学的课程导入,以 引起学生对于历史问题的思考,提高他们对教学内容的学习兴趣。 (2)在讲述本案例(或播放相关视频)之后,可以组织学生首先就“《五四指示》与《中 国土地法大纲》有什么区别”这一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并派代表发言;之后,由教师加以点 评,并由此进一步向学生介绍“中国共产党土地制度的发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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