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 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 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 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 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