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经济法的渊源 制定机关 〔1)宪法 「全国人大 最高效力,基本渊源 〔2)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次于宪法,主要渊源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市、经济 〔3〕法规 特区所在地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次于宪法和法律,重要渊源 部门规章 侈务院各部委 4)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省级人民政府 〔5〕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6)国际条约、协定 我国缔结和参加和国际条约协定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资格 法定取得 「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统一的,自然 授权取得 人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主要是指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在某些情况下, 主 ①国家机关 国家也可作为主体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②企业和其他社会組织。 「③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④个体工商户、农户、公民。 ①所有权 具有四项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所 有权是最充分的物权。 经济权利:自己为和 ②法人财产权。 具有四项权能:古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不为、要求他人为和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是权力也是义务,不得转 内方一定行为的资③经济职权。 让或放弃 容 ④债权 请求权 ⑤知只产权,商标权、专利枳、著作权等。 经济义务:必须为和 不为一定行为的责 含货币和有价证券 体 经济管理行为、提供劳务行为、完成工作行为。 非物质财富 包括智力成果和道德产品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