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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 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 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 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 芭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 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 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 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 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 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 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 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 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 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 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 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 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 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 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 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 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 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 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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