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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干流上中下游的水权划分,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分配形式,即:以四源流近期多 年平均向塔河下泄水量51.0亿m3,下游大西海子断面下泄水量3.5亿m3为基本供水方案 合理划分干流上中下游生态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各业水权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权管理和水资源调度运行的可操作性,在以上水权分配基本 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源流天然来水的丰枯变化情况,并按照供水保证率的设计原理,进一步 科学合理的研究制订丰增、枯减的水权分配方案,详见表1~表4。4 塔河干流上中下游的水权划分,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分配形式,即:以四源流近期多 年平均向塔河下泄水量 51.0 亿 m3,下游大西海子断面下泄水量 3.5 亿 m3 为基本供水方案, 合理划分干流上中下游生态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及各业水权。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权管理和水资源调度运行的可操作性,在以上水权分配基本 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源流天然来水的丰枯变化情况,并按照供水保证率的设计原理,进一步 科学合理的研究制订丰增、枯减的水权分配方案,详见表 1~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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