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一8:节水潭溉技术规范 6 4灌溉用水量 4.0,1节水灌溉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正常水文年份单位面积用水量应较建成前节约20%以上。 402水稻灌溉用水量应根据“海、浅、湿、晒”灌溉等控制灌溉模式确定。 4.0.3 早作物、果树、蔬菜等灌溉用水量应按产量高、水分生产率高的节水灌溉制度确定。 4·.4水资源紧缺地区,灌溉用水量可根据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水的敏感性,采用灌关键水、非充 分灌溉等方式确定。 5灌溉水利用系数 5.0.1渠系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5,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5;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5; 并灌区采用集道防渗不应低于0.9,采用管道输水不应低于0.。 5.0,2田间水利用系数,水稻灌区不宜低于0.95,早作物灌区不宜低于0.90。 5.0.3灌溉水利用系数,大型灌区不应低于0.5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0.60,小型灌区不应低于0.701 井灌区不应低于0.80:喷灌区、微喷灌区不应低于0.5;滴灌区不应低于0.90。 5.0,4井渠结合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可根据井、渠用水量加权平均按附录B公式(B4)计算确定。 6程与措施的技术要求 B.01渠道防渗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渗渠道断面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地下水位较高和有防冻要求时,可采用宽浅式断面 2 地下水位高于渠底时,应设置排水设施。 3防渗材料及配合比应通过试验选定。 4采用刚性材料防渗时,应设置伸缩缝。 5标准冻深大于10n的地区,应考虑采用防治冻胀的技术措施」 。渠道防渗率,大型灌区不应低于40%,中型灌区不应低于50为小型灌区不应低于70%, 井灌区如采用固定渠道输水,应全部防渗。 7大、中型灌区宜优先对骨干渠道进行防渗。 6.0.2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田间固定管道用量不应低千90m/hm 2支管间距,单向布置时不应大于75m,双方布置时不应大于150m。 。出水口(给水栓)间距不应大于100m,宜用软管与之连接进行法跃。 4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严寒地区应布设排水、泄空及防冻害装置。 5对规划中将要实施喷灌的输水管道系统,应按照喷灌工程的技术要求。 6.0.3喷灌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喷灌应满足均匀度要求,不得漏喷,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2喷灌雾化指标应满足作物要求。 3管道式喷灌系统应有控制、量测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4中心支轴式、平移式和绞盘式喷灌机组应保证运行安全、可靠】 灌溉用水量 节水灌溉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 正常水文年份单位面积用水量应较建成前节约 以上 水稻灌溉用水量应根据 薄 浅 湿 晒 灌溉等控制灌溉模式确定 旱作物 果树 蔬菜等灌溉用水量应按产量高 水分生产率高的节水灌溉制度确定 水资源紧缺地区 灌溉用水量可根据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水的敏感性 采用灌关键水 非充 分灌溉等方式确定 灌溉水利用系数 渠系水利用系数 大型灌区不应低于 中型灌区不应低于 小型灌区不应低于 井灌区采用渠道防渗不应低于 采用管道输水不应低于 田间水利用系数 水稻灌区不宜低于 旱作物灌区不宜低于 灌溉水利用系数 大型灌区不应低于 中型灌区不应低于 小型灌区不应低于 井灌区不应低于 喷灌区 微喷灌区不应低于 滴灌区不应低于 井渠结合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可根据井 渠用水量加权平均按附录 公式 计算确定 工程与措施的技术要求 渠道防渗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防渗渠道断面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 地下水位较高和有防冻要求时 可采用宽浅式断面 地下水位高于渠底时 应设置排水设施 防渗材料及配合比应通过试验选定 采用刚性材料防渗时 应设置伸缩缝 标准冻深大于 的地区 应考虑采用防治冻胀的技术措施 渠道防渗率 大型灌区不应低于 中型灌区不应低于 小型灌区不应低于 井灌区如采用固定渠道输水 应全部防渗 大 中型灌区宜优先对骨干渠道进行防渗 井灌区低压管道输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田间固定管道用量不应低于 支管间距 单向布置时不应大于 双方布置时不应大于 出水口 给水栓 间距不应大于 宜用软管与之连接进行灌溉 应设有安全保护装置 严寒地区应布设排水 泄空及防冻害装置 对规划中将要实施喷灌的输水管道系统 应按照喷灌工程的技术要求 喷灌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喷灌应满足均匀度要求 不得漏喷 不得产生地表径流 喷灌雾化指标应满足作物要求 管道式喷灌系统应有控制 量测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中心支轴式 平移式和绞盘式喷灌机组应保证运行安全 可靠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