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组织调剂复试,调剂复试要求与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招生 网站。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拟录取原则 1.设有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考生拟 录取总成绩在各自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拟录取。若符合要求的优秀调剂生源不 足,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第一志愿考生。 2.生物医学工程专业(083100)、机械专业(085500)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 别排名,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再择优拟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拟录取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一同排名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不参与 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拟录取。 4.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高低录取高分考生 5.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6.入学后3个月内,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査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 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髙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7 - 组织调剂复试,调剂复试要求与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招生 网站。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拟录取原则 1. 设有优秀生源调剂专项计划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考生拟 录取总成绩在各自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拟录取。若符合要求的优秀调剂生源不 足,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第一志愿考生。 2.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083100)、机械专业(085500)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 别排名,以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再择优拟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拟录取。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与普通计划考生一同排名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不参与 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拟录取。 4. 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高低录取高分考生。 5. 下列情况将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校核者;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 6. 入学后 3 个月内,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考生需在拟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本人的体检报告。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 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