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 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吨,长米,宽米,高米, 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 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 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 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 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 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 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 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 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 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 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 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 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 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 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