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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刑事案件,它包括:(1)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 任的案件。 (二)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分为级别管辖、地域 管辖、指定管辖和专门管辖。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①第一审危害国家安全案件;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普通刑事案件;③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 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 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 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3、专门管辖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 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 二、刑事诉讼的参与人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査、检察和审判人员以外,依法参加诉讼,享有一定权利和 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包括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 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当事人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包括 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自诉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 然人。 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原告人,通常是被害人,也可以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自诉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同时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要承担诬告陷害 的法律责任 3、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査和审査起诉,尚未交付人民法院 审判的当事人。起诉的刑事案件,它包括:(1)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 任的案件。 (二)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分为级别管辖、地域 管辖、指定管辖和专门管辖。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①第一审危害国家安全案件;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普通刑事案件;③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 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 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 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3、专门管辖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 事案件权限范围上的分工。 二、刑事诉讼的参与人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以外,依法参加诉讼,享有一定权利和 承担一定义务的人。包括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 人员等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当事人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包括: 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自诉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 然人。 自诉人是自诉案件的原告人,通常是被害人,也可以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自诉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同时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要承担诬告陷害 的法律责任。 3、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尚未交付人民法院 审判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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