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综合评审 (三)答辨的主要程序和要求 2.口头答辨: (1)答辨由评审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2)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 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审委员提问(每个委员一般提1-2个问题),答辩人准备 准备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辨,时间不超过20分钟。 (5)答辩人回避,评审委员分别将答辩评定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 表(附表4中的论文答辨部分),评审委员会秘书汇总评分表 (附表6)。 (6)答辩部分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 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为合 格:占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60分);平 均分合格(≥60分)。(三)答辩的主要程序和要求 2.口头答辩: (1)答辩由评审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2)答辩人作简短的自我介绍,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的 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审委员提问(每个委员一般提1-2个问题),答辩人准备, 准备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答辩人进行口头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5)答辩人回避,评审委员分别将答辩评定成绩填入综合评审评分 表(附表4中的论文答辩部分),评审委员会秘书汇总评分表 (附表6)。 (6)答辩部分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 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为合 格:占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60分);平 均分合格(≥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