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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 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 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 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 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 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 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 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 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 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 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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