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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申請公司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 且其對主管機關違約之舊案財務無責任未清 者 已通過資訊服務業能量鑑定登錄或於受輔導 當年度申請登錄通過者。(本項登錄作業辦法 將另行公布)- 4 - 申請資格 •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 申請公司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 且其對主管機關違約之舊案財務無責任未清 者。 • 已通過資訊服務業能量鑑定登錄或於受輔導 當年度申請登錄通過者。(本項登錄作業辦法 將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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