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的共同特点 ◆1.起病可与精神应激或心理社会因素有关。 ◆2.患者病前多有一定的素质和人格基础。 ◆3.无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疾病的基础。(功能 性障碍) ◆4.社会功能相对完好。 ◆5.无明显或持续的精神病性症状(幻觉、妄 想)。 6.病人对自己的病有相当的自知力(无法摆脱 的精神痛苦),一般均能主动求治。 ◆7.主要表现有癔症症状(如分离型,转换型各 种症状)、广泛性焦虑、惊恐发作、恐怖、强 迫、抑郁、疑病和神经衰弱等症状。 ◆8.病程大多持续迁延(除癔症和惊恐发作外): 神经症的共同特点 1.起病可与精神应激或心理社会因素有关。 2.患者病前多有一定的素质和人格基础。 3.无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疾病的基础。(功能 性障碍) 4.社会功能相对完好。 5.无明显或持续的精神病性症状(幻觉、妄 想)。 6.病人对自己的病有相当的自知力(无法摆脱 的精神痛苦),一般均能主动求治。 7.主要表现有癔症症状(如分离型,转换型各 种症状)、广泛性焦虑、惊恐发作、恐怖、强 迫、抑郁、疑病和神经衰弱等症状。 8.病程大多持续迁延 (除癔症和惊恐发作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