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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 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 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 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 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 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 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 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 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 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 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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