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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 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 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会 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 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 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 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 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会 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 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 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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