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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直接税、间接税 (二)、以税收的管辖权为标准分: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三)、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从量税、从价税 (四)、以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 (五)、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分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 五、税收的本质 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2 (一)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直接税、间接税 (二)、以税收的管辖权为标准分: 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三)、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 从量税、从价税 (四)、以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划分: 价内税、价外税 (五)、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分: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 五、税收的本质 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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