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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我国出口人出售一批货物给外国进口人,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 是50%货款凭不可撤销信用证见票后30天付款,其余50%凭 即期付款交单(D/P)付款。我出口人委托当地银行托收行转 托进口国A银行凭单据向进口人收取贷款同时,凭进口人 通过A银行开立的以我出口人为受益人的见票后30天付款的 信用证开出了50%价款的汇票。其后,A银行根据进口人按 即期D/P支付的50%贷款将全部货运单据交给了进口人,并 将代收的50%货款拨付给了托收行;与此同时,对我出口人 开立的汇票作了承兑。嗣后不久,A银行宣布破产,已承兑 的汇票在到期向其提示时也遭到退票。我出口人遂以货物已 被进口人全部收取为由,向进口人追偿尚余的原信用证项下 50%的货款。进口人借口开证押金收不回来而拒不偿还。为 此,我出口人诉诸法院。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判决?在这笔交 易中,我出口人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2021/221 Copyright By Lily2021/2/21 Copyright By Lily 2 案例二: 我国出口人出售一批货物给外国进口人,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 是50%货款凭不可撤销信用证见票后30天付款,其余50%凭 即期付款交单(D/P)付款。我出口人委托当地银行(托收行)转 托进口国A银行凭单据向进口人收取贷款,同时,凭进口人 通过A银行开立的以我出口人为受益人的见票后30天付款的 信用证开出了50%价款的汇票。其后,A银行根据进口人按 即期D/P支付的50%贷款将全部货运单据交给了进口人,并 将代收的50%货款拨付给了托收行;与此同时,对我出口人 开立的汇票作了承兑。嗣后不久,A银行宣布破产,已承兑 的汇票在到期向其提示时也遭到退票。我出口人遂以货物已 被进口人全部收取为由,向进口人追偿尚余的原信用证项下 50%的货款。进口人借口开证押金收不回来而拒不偿还。为 此,我出口人诉诸法院。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判决?在这笔交 易中,我出口人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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