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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婚姻法 婚姻法——(三)结婚 (2)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登记机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 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政府;在不设区的市是市政府;在设区 的市是区街道办事处。 申请应提交有关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 或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体健康证明。 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登记手续。 节目录 退出(2) 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登记机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 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政府;在不设区的市是市政府;在设区 的市是区街道办事处。 申请应提交有关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 或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体健康证明。 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登记手续。 第 四 讲 婚姻法 一、婚 姻 法——(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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