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泮 周诸侯的学校前有半圆形的池,名泮水,学校即称泮宫,见《诗·鲁颂·泮水》。后代学宫沿袭 其形制。明、清州、县考试新进生员须入学宫拜谒孔子,因称入学为入泮或游泮。入学满六十年称“重 游泮水”,为曾充秀才而享高寿者的庆典 十八班 南朝梁、陈的官吏等级制度。梁武帝初依魏、晋制度,定官秩为九品,一品官万石:二、三品官 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监七年(508),吏部尚书徐勉改定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 同班之中,依排列顺序,在下者为劣。如最高的十八班,丞相居首,依次为太宰、太傅、太保、大司 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十八班之外,另分七班,多为皇帝、皇子府、藩国、地方班府官吏。 郡守及丞,另为一类,分十班。县的令长亦另分七班。梁将军名号极繁,自成一类,初分二十四班, 后增至四十四班。陈遵梁制,亦分十八班。 十二监 明代宫廷置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宫、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等十二 监,各设掌印太监等主管。掌侍奉皇帝及其家族 十二卿 秦、汉以九卿分管中央各行政部门。魏、晋以后,行政各部门多归尚书各曹分管,九卿仅保留部 分职务。汉以后卿数每有增减,梁武帝增设至十二卿,官名各加“卿”字。十二卿分别与四季相配 春卿为太常卿(原太常)、宗正卿(原宗正)、司农卿(原大司农),夏卿为太府卿(增置)、少府卿(原 少府)、太仆卿(原太仆),秋卿为卫尉卿(原卫尉)、廷尉卿(原廷尉)、大匠卿(原将作大匠),冬 卿为光禄卿(原光禄勋),鸿胪卿(原大鸿胪)、都水卿(原都水使者,自汉至梁初均不在九卿内。) 陈沿袭。隋恢复九卿之制。 十二卫 隋、唐十六卫中十二卫分统府兵,故有此称。 十将 军官名。唐统兵官有十将。宋禁军编制,指挥(营)下为都,都之统兵官马军为军使与副兵马使, 步军为都头与副都头。十将位次副兵马使与副都头,高于将虞候 十六司 西夏建国后,仿宋制设尚书令。唐、宋六部均分二十四司,西夏改为十六司,即:经略司、正统 司、统军司、殿前司、皇城司、三司、内宿司、巡检司、陈告司、磨勘司、审刑司、农田司、总领閤 门司、群牧司、受纳司、承纳司。按西夏汉官亦有六部,各设尚书、侍郎,而上述十六司与唐、宋六 部各司名称大不相同,何司属何部亦不详。此外,尚有不大十六司以内的司,如掌宿卫的翊卫司,掌 调补官员的官计司。因西夏制度前后不同,故有此歧异。 十六卫 隋、唐统率禁卫部队的官署。其后员来自各地“番上”(轮值赴京服役)的府兵。隋开皇初有十 二府,即左右卫、左右武卫府,左右武侯、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左右领军府。开皇十八年(589), 增置左、右备身府。大业三年(607),改为左右翊卫(左右卫改)、左右武卫、左右候卫(武候改)、 左右备身府(领左右府改)、左右监门府、左右屯卫(领军改)、左右骁骑卫(原备身府改)、左右御 卫。其名称称“府”者四,称“卫”者十二。十二卫统诸鹰扬府,四府任左、右侍卫及门禁守卫,所 司不同,但亦常合称为十六卫。唐建国时,沿用隋朝原名。武德五年(622),改为左右卫府(翊卫改)、入泮 周诸侯的学校前有半圆形的池,名泮水,学校即称泮宫,见《诗·鲁颂·泮水》。后代学宫沿袭 其形制。明、清州、县考试新进生员须入学宫拜谒孔子,因称入学为入泮或游泮。入学满六十年称“重 游泮水”,为曾充秀才而享高寿者的庆典。 十八班 南朝梁、陈的官吏等级制度。梁武帝初依魏、晋制度,定官秩为九品,一品官万石;二、三品官 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监七年(508),吏部尚书徐勉改定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 同班之中,依排列顺序,在下者为劣。如最高的十八班,丞相居首,依次为太宰、太傅、太保、大司 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十八班之外,另分七班,多为皇帝、皇子府、藩国、地方班府官吏。 郡守及丞,另为一类,分十班。县的令长亦另分七班。梁将军名号极繁,自成一类,初分二十四班, 后增至四十四班。陈遵梁制,亦分十八班。 十二监 明代宫廷置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宫、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等十二 监,各设掌印太监等主管。掌侍奉皇帝及其家族。 十二卿 秦、汉以九卿分管中央各行政部门。魏、晋以后,行政各部门多归尚书各曹分管,九卿仅保留部 分职务。汉以后卿数每有增减,梁武帝增设至十二卿,官名各加“卿”字。十二卿分别与四季相配。 春卿为太常卿(原太常)、宗正卿(原宗正)、司农卿(原大司农),夏卿为太府卿(增置)、少府卿(原 少府)、太仆卿(原太仆),秋卿为卫尉卿(原卫尉)、廷尉卿(原廷尉)、大匠卿(原将作大匠),冬 卿为光禄卿(原光禄勋),鸿胪卿(原大鸿胪)、都水卿(原都水使者,自汉至梁初均不在九卿内。) 陈沿袭。隋恢复九卿之制。 十二卫 隋、唐十六卫中十二卫分统 府兵,故有此称。 十将 军官名。唐统兵官有十将。宋禁军编制,指挥(营)下为都,都之统兵官马军为军使与副兵马使, 步军为都头与副都头。十将位次副兵马使与副都头,高于将虞候。 十六司 西夏建国后,仿宋制设尚书令。唐、宋六部均分二十四司,西夏改为十六司,即:经略司、正统 司、统军司、殿前司、皇城司、三司、内宿司、巡检司、陈告司、磨勘司、审刑司、农田司、总领閤 门司、群牧司、受纳司、承纳司。按西夏汉官亦有六部,各设尚书、侍郎,而上述十六司与唐、宋六 部各司名称大不相同,何司属何部亦不详。此外,尚有不大十六司以内的司,如掌宿卫的翊卫司,掌 调补官员的官计司。因西夏制度前后不同,故有此歧异。 十六卫 隋、唐统率禁卫部队的官署。其后员来自各地“番上”(轮值赴京服役)的府兵。隋开皇初有十 二府,即左右卫、左右武卫府,左右武侯、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左右领军府。开皇十八年(589), 增置左、右备身府。大业三年(607),改为左右翊卫(左右卫改)、左右武卫、左右候卫(武候改)、 左右备身府(领左右府改)、左右监门府、左右屯卫(领军改)、左右骁骑卫(原备身府改)、左右御 卫。其名称称“府”者四,称“卫”者十二。十二卫统诸鹰扬府,四府任左、右侍卫及门禁守卫,所 司不同,但亦常合称为十六卫。唐建国时,沿用隋朝原名。武德五年(622),改为左右卫府(翊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