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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社会处处长王翠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统计局 社会处具体负责主要社会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5370991、5052389(传真),联系人:郭灿虹 各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十一、表彰和处罚 对在主要社会产业调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主要 社会产业统计调查办公室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拒报主要社会产业调查资料的国家机关及其个人,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予 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主要社会产业调查资料的企事业单位,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予行 政处罚。 十二、其它事项 (一)《厦门市主要社会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由市统计局发文执行。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方案自行废除 (三)本方案由厦门市主要社会产业统计调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10日印发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社会处处长王翠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统计局 社会处具体负责主要社会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5370991、5052389(传真),联系人:郭灿虹。 各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十一、表彰和处罚 对在主要社会产业调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主要 社会产业统计调查办公室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拒报主要社会产业调查资料的国家机关及其个人,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予 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主要社会产业调查资料的企事业单位,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予行 政处罚。 十二、其它事项 (一)《厦门市主要社会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由市统计局发文执行。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方案自行废除。 (三)本方案由厦门市主要社会产业统计调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 年 6 月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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