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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分产品 1,966277741931,841372,73742 11.15 0.319 市政工程 2434,312952142,242,29468689 5.34% 4.56 0.68% 其他工程 1,173,664,152.871,034,343,910.76 29.77% 水力发电 299657,880.64100,587550.53 10.22 1.38% 分地区 东地区 4131,371526223,782,77364489 8.44% 1.919 0.959 0.87% 湖南地区 3789324944717785808027 39.21% 98.70 14.05% 1,869,218,13943|1611239,78955 1380 31.81% 1.8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口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口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口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新签经营重大合同 12015年6月10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广东省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 连通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97,356,61000元,工程工期300日历天,该合同的 签订属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正在做前 准备 2.2015年6月19日,本公司与莽山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湖南省莽山水库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总金 额为1250,403,200.00元,其中枢纽工程549,017,90000元,灌区骨干工程701,38530000元。合同工期:枢纽工程48个月 灌区骨干工程40个月,该项目正处施工期内 3.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 目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92,739,15000元,工程工期210日历天,该合同的签订属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正处施工期内。 42015年⑦月1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连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同灌河及七拱河流域)设 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218,504,000元,该合同的签订属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正处施工期内 52015年9月7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坪山街道汤坑社区项目二期工 程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价款由原来的21892000000增加至301,788217.14元(暂定),共增加82,868,217.14元,其他 条款不变。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已完工验收,正在 办理结算(编制结算资料中)。 62015年9月7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坪山街道汤坑社区项目一期工 程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价款由原来的93,780,0000元增加至173,106,41330元(暂定),共增加79,326,413.30元,其他条 款不变,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已完工验收,正在办 理结算(编制结算资料中) 1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分产品 水利水电 1,966,277,741.93 1,841,372,737.42 6.35% -11.44% -11.15% -0.31% 市政工程 2,434,312,952.14 2,242,294,686.89 7.89% 5.34% 4.56% 0.68% 其他工程 1,173,664,152.87 1,034,343,910.76 11.87% 29.77% 19.56% 7.53% 水力发电 299,657,880.64 100,587,550.53 66.43% 5.69% 10.22% -1.38% 分地区 广东地区 4,131,371,526.22 3,782,773,644.89 8.44% 1.91% 0.95% 0.87% 湖南地区 378,932,494.47 177,858,080.27 53.06% 39.21% 98.70% -14.05% 其他 1,869,218,139.43 1,611,239,789.55 13.80% 31.81% 29.01% 1.8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新签经营重大合同 1.2015年6月10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广东省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 连通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97,356,610.00元,工程工期300日历天,该合同的 签订属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正在做前期 准备。 2. 2015年6月19日,本公司与莽山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湖南省莽山水库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总金 额为1,250,403,200.00元,其中枢纽工程549,017,900.00元,灌区骨干工程701,385,300.00元。合同工期:枢纽工程 48 个月, 灌区骨干工程 40 个月,该项目正处施工期内。 3.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 目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92,739,150.00元,工程工期210日历天,该合同的签订属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正处施工期内。 4.2015年7月1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连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同灌河及七拱河流域)设 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218,504,000.00元,该合同的签订属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正处施工期内。 5.2015年9月7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坪山街道汤坑社区项目二期工 程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价款由原来的218,920,000.00元增加至301,788,217.14元(暂定),共增加82,868,217.14元,其他 条款不变。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已完工验收,正在 办理结算(编制结算资料中)。 6.2015年9月7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电集团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坪山街道汤坑社区项目一期工 程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价款由原来的93,780,000.00元增加至173,106,413.30元(暂定),共增加79,326,413.30元,其他条 款不变,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该项目已完工验收,正在办 理结算(编制结算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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