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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1996年7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 国内第一起电子邮件侵权案。 此案的原、被告均系北京大学心理学系93 级女研究生。4月9日,原告薛燕戈收到美国密 执安大学发给她的电子邮件,内容是该校将给 她提供1.8万美元奖学金的就学机会,此后久 等正式通知却杳无音讯,4月27日查到密执安 大学在4月12日收到一封署名薛燕戈的电子邮 件,表示拒绝该校的邀请。因此密执安大学已 将奖学金机会转给他人。经过调查,证实以薛 名义发电子邮件的是其同学张男问题的提出 1996年7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 国内第一起电子邮件侵权案。 此案的原、被告均系北京大学心理学系93 级女研究生。4月9日,原告薛燕戈收到美国密 执安大学发给她的电子邮件,内容是该校将给 她提供1.8万美元奖学金的就学机会,此后久 等正式通知却杳无音讯,4月27日查到密执安 大学在4月12日收到一封署名薛燕戈的电子邮 件,表示拒绝该校的邀请。因此密执安大学已 将奖学金机会转给他人。经过调查,证实以薛 名义发电子邮件的是其同学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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