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教育部、发改委:学校选址不当造成事故将追究相关 责任人 2008年06月05日08:19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大中小】打印留言论坛网楠手机点评纠错 卫-mai1推荐 提交 本报讯(记者孟为)因学校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要追究相关人员责 任。这是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昨天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农村 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的。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场址周边地质、交 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评测。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 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且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 所、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物理化学污染源地段以及高压架空输电线 路附近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因选址不当造成 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另外,设计方案要充分考虑安全、安静、使利、卫生等因素,有利于防灾和安 全疏散,重点做好建筑项目的走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关键部位的设计工作。考虑 到学校人员密集、社会高度关注师生生命安全等因素,各地校舍的建设和抗灾标准 应适当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的标淮准,在特殊时期可作为公众避难场所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