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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组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特权与豁免 3.国际组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三)思考与实践 1.名词解释: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外国法人的认可 2.简答:国际上确定法人的国籍的方法有哪些? 3.论述题:我国《民法通则》在确立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 有哪些法律规定?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为主 第六章物权的法律适用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物之所在地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2.重点掌握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和例外 3.熟悉和识记我国法律对物权的一般规定和海上物权的特别规定: 4.了解国有化的概念和信托法律适用的基本做法: 5.了解涉外破产的法律适用。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涉外物权中的法律冲突 1.涉外物权的概念及其冲突 2.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1.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2.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确 3.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 4.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例外 5.我国关于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实践 第三节国有化与补偿问题 ,两种不同类型的国有化 2.国有化法令的效 3.国有化的补偿问题 第四节信托 1.信托的法律适用 2.《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 第五节涉外破产的法律适用 1.涉外破产的概念 2.单一破产制和复合破产制 3.涉外破产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7 7 2.国际组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特权与豁免 3.国际组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的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三)思考与实践 1.名词解释: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外国法人的认可 2.简答:国际上确定法人的国籍的方法有哪些? 3.论述题:我国《民法通则》在确立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 有哪些法律规定?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为主 第六章 物权的法律适用 (一)目的与要求 1.掌握物之所在地法的法律适用原则; 2.重点掌握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和例外; 3.熟悉和识记我国法律对物权的一般规定和海上物权的特别规定; 4.了解国有化的概念和信托法律适用的基本做法; 5.了解涉外破产的法律适用。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 涉外物权中的法律冲突 1.涉外物权的概念及其冲突 2.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1.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2.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确定 3.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范围 4.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例外 5.我国关于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立法与实践 第三节 国有化与补偿问题 1.两种不同类型的国有化 2.国有化法令的效力 3.国有化的补偿问题 第四节 信托 1.信托的法律适用 2.《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 第五节 涉外破产的法律适用 1.涉外破产的概念 2.单一破产制和复合破产制 3.涉外破产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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