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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的渊源非常复杂,各个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变化。·在王政时代的后期,主要表现形 式是习惯法,它由古老氏族习惯传统和当时社会推行所各种惯例所构成。·到共和国时期,随着 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贵族与平民斗争的加剧,成文法开始出现。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十二表法就 是罗马最古的立法文献,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分发展奠定了基础。·进 入帝国时期,法学界空前活跃,诸家争鸣,形成了普罗库路士和沙比努士两大学派,他们展开了 激烈争论,对罗马法的研究和发展起了很大推动作用。公元2至3世纪之交,学者辈出,先后出 现了五大法学家,他们编写了主要的罗马法,其中包括《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查士丁 尼法典》和《新律》,中世纪时期统称为《国法大全》(又译《民法大全》或《罗马法大全》),是 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典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罗马法作为整体,作为一个统一国家的法律制度来说已经中断,但 这并不等于它在西欧社会生活中完全消失。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西欧主要通行日耳曼法和以日 耳曼法为基础同时受到罗马法影响的地方习惯法,在日耳曼人所建立的各王国中,罗马法在某些 地区、某些领域仍保持着效力,但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 自12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一个研究、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历史上称为罗马法的 复兴”。通过这次罗马法复兴运动,罗马法的地位提高了,适用范围扩大了,成为许多国家的“普 通法”,凡地方习惯和王室法令没有规定的问题,都可以引用罗马法,罗马法成为西欧各国一种 重要的补充法律 罗马法复兴的原因是什么呢? ·第一,10至11世纪的西欧商品货币经济开始逐渐恢复,手工业和农业重新分离,出现了 城市,财产关系日益复杂。这时的西欧正从自给自足的封闭式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产生了 许多新的关系需要法律调整,而当时西欧各国现有法律,包括习惯法、商法、城市法、教会法和 王室立法都不能适应这种客观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从整体来看已经中断了5、6个世纪的罗马 法成了社会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因为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 法律,它能够满足这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需要。正如恩格斯指出:“在罗马法中 凡是中世纪后期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 ·第二,据说,1136年德意志皇帝罗退尔二世在南意大利战争中发现了《学说汇编》的原 稿,而且是查士丁尼本人使用过的抄本。这引起了意大利法学家研究罗马法兴趣,掀起了“复兴 罗马法的热潮,促使已经发展成熟了的法律改革运动蓬勃开展起来 第三,意大利复兴”罗马法是从大学研究《国法大全》开始的,因为要采用罗马法就必须 首先了解罗马法,传播罗马法的知识。意大利最古老的大学一波伦亚大学是最早研究罗马法的, 波伦亚学者采用中世纪很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被后人称作注释法学派。在西欧“复兴 罗马法的运动中,注释法学派起了开创的作用,他们使《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 人们了解和熟悉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 ·第四,经过注释法学派的努力,研究和传播罗马法的任务到13世纪中期已经完成。为了 运用罗马法,使罗马法同中世纪西欧的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评论法学派应运而生。他们把罗马法 的材料综合起来进行理论上的探讨,把罗马法的原则和制度适用到各种社会关系中去,从而把六 七百年以前的罗马法转化为当前适用的法律,实现了“复兴”罗马法的根本目的,使这一运动达到 了高潮。罗马法的渊源非常复杂,各个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变化。●在王政时代的后期,主要表现形 式是习惯法,它由古老氏族习惯传统和当时社会推行所各种惯例所构成。●到共和国时期,随着 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贵族与平民斗争的加剧,成文法开始出现。公元前 5 世纪中叶的十二表法就 是罗马最古的立法文献,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分发展奠定了基础。●进 入帝国时期,法学界空前活跃,诸家争鸣,形成了普罗库路士和沙比努士两大学派,他们展开了 激烈争论,对罗马法的研究和发展起了很大推动作用。公元 2 至 3 世纪之交,学者辈出,先后出 现了五大法学家,他们编写了主要的罗马法,其中包括《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查士丁 尼法典》和《新律》,中世纪时期统称为《国法大全》(又译《民法大全》或《罗马法大全》),是 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奴隶制成文法典。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罗马法作为整体,作为一个统一国家的法律制度来说已经中断,但 这并不等于它在西欧社会生活中完全消失。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西欧主要通行日耳曼法和以日 耳曼法为基础同时受到罗马法影响的地方习惯法,在日耳曼人所建立的各王国中,罗马法在某些 地区、某些领域仍保持着效力,但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 自 12 世纪开始,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一个研究、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历史上称为罗马法的 “复兴”。通过这次罗马法复兴运动,罗马法的地位提高了,适用范围扩大了,成为许多国家的“普 通法”,凡地方习惯和王室法令没有规定的问题,都可以引用罗马法,罗马法成为西欧各国一种 重要的补充法律。 罗马法复兴的原因是什么呢? ●第一,10 至 11 世纪的西欧商品货币经济开始逐渐恢复,手工业和农业重新分离,出现了 城市,财产关系日益复杂。这时的西欧正从自给自足的封闭式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产生了 许多新的关系需要法律调整,而当时西欧各国现有法律,包括习惯法、商法、城市法、教会法和 王室立法都不能适应这种客观需要。在这种情况下, 从整体来看已经中断了 5、6 个世纪的罗马 法成了社会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因为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 法律,它能够满足这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需要。正如恩格斯指出:“在罗马法中, 凡是中世纪后期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 ●第二,据说,1136 年德意志皇帝罗退尔二世在南意大利战争中发现了《学说汇编》的原 稿,而且是查士丁尼本人使用过的抄本。这引起了意大利法学家研究罗马法兴趣,掀起了“复兴” 罗马法的热潮,促使已经发展成熟了的法律改革运动蓬勃开展起来。 ●第三,意大利“复兴”罗马法是从大学研究《国法大全》开始的,因为要采用罗马法就必须 首先了解罗马法,传播罗马法的知识。意大利最古老的大学-波伦亚大学是最早研究罗马法的, 波伦亚学者采用中世纪很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被后人称作注释法学派 。在西欧“复兴” 罗马法的运动中,注释法学派起了开创的作用,他们使《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 人们了解和熟悉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 ● 第四,经过注释法学派的努力,研究和传播罗马法的任务到 13 世纪中期已经完成。为了 运用罗马法,使罗马法同中世纪西欧的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评论法学派应运而生。他们把罗马法 的材料综合起来进行理论上的探讨,把罗马法的原则和制度适用到各种社会关系中去,从而把六 七百年以前的罗马法转化为当前适用的法律,实现了“复兴”罗马法的根本目的,使这一运动达到 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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