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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务员考试网http://zggwyw.xinwen520.net 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激发农村的新活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农民可以根据自 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发展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如果违背客观规律,不顾现实国情,去做超 越历史进程的事情,不但不会促进发展,反而会阻碍历史的进步。我国目前有13亿人口,其中9.4亿为农 业人口,约2.5亿个农户单位,而耕地面积己经减少到18.4亿亩,户均耕地面积只有7亩多,全国人均耕 地面积只有1.4亩多,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更远远低于欧美国家的平均水平。所以,现阶段土 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基本生活保障。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尽管有2 亿多农民工在城镇就业,但由于户籍、社保等制度不完善,目前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并未真正融入到城镇 体系中。 因此,如果不能很好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盲目套用规模经济原理,试图一蹴而就地实现土地规 模化经营,甚至假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大拆大建、大搞土地兼并,必然会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再加上国家财力所限,难以建立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很可能使大量农民流离失所,产生“流民” 问题,进而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制度和法律的经济学分析告诉我们,如果动摇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石,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 不到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受到侵害,必然会影响农民的经济行为,减少生产投入。长此以往,将势必影 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因此,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无论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还是从维护国家粮食安 全及社会稳定等方面来看都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当前最关键的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和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保碎在民长期定的七两经营权。只有农民的地权范得到有效的法律保奖1能亮丐参农“定 心丸”,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增加投入、发展生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半月谈2006年第6期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生产力 作者张冬科罗丹作者单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 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上 述要求指明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方向,全面系统完整地概括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中国公务员考试网 http://zggwyw.xinwen520.net 9 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激发农村的新活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农民可以根据自 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发展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如果违背客观规律,不顾现实国情,去做超 越历史进程的事情,不但不会促进发展,反而会阻碍历史的进步。我国目前有 13 亿人口,其中 9.4 亿为农 业人口,约 2.5 亿个农户单位,而耕地面积已经减少到 18.4 亿亩,户均耕地面积只有 7 亩多,全国人均耕 地面积只有 1.4 亩多,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40%,更远远低于欧美国家的平均水平。所以,现阶段土 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是生产资料,更是基本生活保障。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尽管有 2 亿多农民工在城镇就业,但由于户籍、社保等制度不完善,目前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并未真正融入到城镇 体系中。 因此,如果不能很好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盲目套用规模经济原理,试图一蹴而就地实现土地规 模化经营,甚至假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大拆大建、大搞土地兼并,必然会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再加上国家财力所限,难以建立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很可能使大量农民流离失所,产生“流民” 问题,进而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了这一点。 制度和法律的经济学分析告诉我们,如果动摇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石,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 不到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受到侵害,必然会影响农民的经济行为,减少生产投入。长此以往,将势必影 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因此,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无论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还是从维护国家粮食安 全及社会稳定等方面来看都具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当前最关键的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和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保障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才能真正给农民“定 心丸”,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增加投入、发展生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半月谈 2006 年第 6 期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发展生产力 (作者张冬科罗丹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 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上 述要求指明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方向,全面系统完整地概括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 务。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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