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2004年第1期总第224期 我国应重视税收债法的研究 口刘剑文 加入WTO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正在进行一系 式,能够对我国税法学基础理论的创新起到积极的推 列重大改革,其中核心问题是市场准入制度和税法制 动作用。严格意义上讲,税法学研究首先是对税收法 度的改革,税法作为国家征税之法及纳税人权利保护 律关系的研究税法学理论学的核心就是税收法律关 之法,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系理论。在国外税收法治和税法学的历史发展长河 而税收债法则是税法的核心,是税法的基本理念、价 中,关于税收法律关系一直存在着“税收权力关系 值和原则最直接的体现。WTO体制对于中国税法的 说”和“税收债务关系说”两种相互对立的理论,但 影响将首先表现在对我国税收债法理念和制度的挑战 “税收债务关系说”是主流学说。而加强税收债法研 和冲击上。自从1919年德国首次在其《税法通则》中 究.既能拓宽我们研究的视野,又能迎合税法研究的 提出“税收之债”的概念以来,税收债法的理论和实 国际潮流。 践在世界各国得以展开和发展。以日本、法国、意大 其次有助于从理论上解释我国税收立法中体现 利、瑞士、美国和英国为代表,后起的国家如韩国、新 WTO体制下税法发展趋势的税收优先权,税收代位 加坡以及我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等地区,也都逐渐 权、税收撤销权和税收担保等制度。我国税收征管法 接受税收之债的理论.并指导税收法治实践,且逐渐 及其实施细则移用民法制度解决税收问题的这些立法 形成各具特色的税收债法制度。目前,国外关于税收 现象,是传统的税法理论所无法解释的,而税收债法 债法的理论研究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已形成较完善 的理论则可以圆满地对这些新的立法动态予以解释 的理论体系,我国台湾地区在这方面也有众多的研究 从而论证这些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成果。但是我国税法学界.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尚 再次有助于在WTO体制下确保国家税收债权的 未对税收之债的理论予以重视。虽然税收立法中也开 充分实现,有助于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收 始体现税收之债的理念和精神,但还没有学者对这些 之债的理论,其实质是在税法中贯彻平等原则,对国 立法动态进行学理上的探索,对税收债法的许多重要 家和纳税人均给予同等的保护,并在具体的法律制度 的基础理论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是税收债法 设计中着重对纳税人的保护。应当指出的是,长期以 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建立。因此,在我国加入WT口来,我国对纳税人权利的规定不够系统和全面,在税 以后,引进世界先进的税法理论,创建具有中国特色 收执法中对纳税人的权利重视不够,这反过来又影响 的税收债法制度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了征税机关对税款的征收。因此,应在借鉴西方发达 税收债法是规制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实体关系 国家经验的基础上,重新构建我国的纳税人权利体 的法律规范,深入研究WT。体制下税收债法的建构 系,既要保证国家税款的依法征收,又要尊重纳税人 在我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的权利,从而实现国家和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均衡和互 首先在理论上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税法学理 动,而这种效果是传统的税法制度所无法达到的。 论研究的立论基础.研究思路、学术范式和思维模 最后有助于在WTO体制下完善我国的税法制度 h32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