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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 施工 (3)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 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4)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 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消防法》对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不燃、 难燃材料的规定是什么? 答:《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 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合格的材料。 9、《消防法》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 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10、《消防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答:《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 (1)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 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2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 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馐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物品标签。 (3)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 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4)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11、《消防法》设定的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消防法》设定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停产停业、行政拘留共五类处罚 12、《消防法》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行为的处罚是如何 规定的? 答:以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 13、消防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主要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一般程序是实施行政处罚时普遍适用的程序。一般程序主要有以下内容:(1)调查取证 (2)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5送达行政处 罚决定书;(6)执行 14、消防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需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5、刑罚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答:刑罚是国家司法机关惩罚犯罪的强制措施。 其特点是:(1)刑罚的严厉性,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方法;(2)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3)实施机关的专门性,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实施 对任何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不能确定为有罪;(4)程序的严格性,对犯罪人实施刑罚, 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限和诉讼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16、什么是失火罪,其主要特征和处罚是什么?- 2 - ⑵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 施工; 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 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⑷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 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消防法》对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使用不燃、 难燃材料的规定是什么? 答:《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 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合格的材料。 9、《消防法》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 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10、《消防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答:《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 ⑴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 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⑵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 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馐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物品标签。 ⑶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 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⑷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⑸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11、《消防法》设定的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消防法》设定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停产停业、行政拘留共五类处罚。 12、《消防法》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行为的处罚是如何 规定的? 答:以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 款。 13、消防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主要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一般程序是实施行政处罚时普遍适用的程序。一般程序主要有以下内容:⑴调查取证; ⑵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⑷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⑸送达行政处 罚决定书;⑹执行。 14、消防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需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5、刑罚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答:刑罚是国家司法机关惩罚犯罪的强制措施。 其特点是:(1)刑罚的严厉性,刑罚是最严厉的制裁方法;(2)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3)实施机关的专门性,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实施, 对任何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不能确定为有罪;(4)程序的严格性,对犯罪人实施刑罚, 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权限和诉讼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16、什么是失火罪,其主要特征和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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