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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达到规划的20年一遇防洪标准;水质改善工程拟沿河布置DN600~DN1400截流管 4πkm,设截流总口2处用于截排两支流合流污水,沿河两岸设截流井50座,设置检 査井107座,沉砂池23座,确保沿河旱季污水100%收集,进一步减少面源污染, 为深圳市境内观澜河流域交接断面水质最终达标奠定基础:堤岸绿化工程拟结合防 洪、截污方案、组团规划及现状,在沿河两岸结合周边环境进行堤岸绿化,建设0.5m 宽河道生态绿化隔离带⑦730m,1m宽人车分流绿化隔离带95m,绿化覆绿面积约 2452m2,将可提升山厦河周边景观生态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2008年第2号《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求该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2)。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附件3),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评价单 位接受该任务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区域环境现状调査和收集基础资料 的工作,并对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排污状况进行了资料调研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 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山厦河综合整治 工程》(送审稿)。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建设符合《深圳市经济特区饮 用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项目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用地相关手 续及生态公示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也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 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3]63号)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当地生 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的生态补偿和水土保持措施,可将生态影响降至 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另外,本项目施工期将对山厦河的水质、沿岸两侧工作和生活 的人群会带来一定的噪声、扬尘、交通不便等影响,但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加强 管理后可将此类影响大大减小,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且本项目实施后,可提高山 厦河的防洪标准、改善水质、提高沿线景观,是一项改善民生、改善环境的水利民心 工程。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单位在认真采纳公众参与意见、严格落实本 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 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 达到规划的 20 年一遇防洪标准;水质改善工程拟沿河布置 DN600~DN1400 截流管 4.7km,设截流总口 2 处用于截排两支流合流污水,沿河两岸设截流井 50 座,设置检 查井 107 座,沉砂池 23 座,确保沿河旱季污水 100%收集,进一步减少面源污染, 为深圳市境内观澜河流域交接断面水质最终达标奠定基础;堤岸绿化工程拟结合防 洪、截污方案、组团规划及现状,在沿河两岸结合周边环境进行堤岸绿化,建设 0.5m 宽河道生态绿化隔离带 7730m,1 m 宽人车分流绿化隔离带 955m,绿化覆绿面积约 2452m2,将可提升山厦河周边景观生态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 1998 年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2008 年第 2 号《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求该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 2)。受深圳市水务局委托(附件 3),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评价单 位接受该任务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收集基础资料 的工作,并对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排污状况进行了资料调研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 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深圳市观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厦河综合整治 工程》(送审稿)。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建设符合《深圳市经济特区饮 用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项目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用地相关手 续及生态公示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也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 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3]63 号)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对当地生 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合理的生态补偿和水土保持措施,可将生态影响降至 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另外,本项目施工期将对山厦河的水质、沿岸两侧工作和生活 的人群会带来一定的噪声、扬尘、交通不便等影响,但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加强 管理后可将此类影响大大减小,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且本项目实施后,可提高山 厦河的防洪标准、改善水质、提高沿线景观,是一项改善民生、改善环境的水利民心 工程。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单位在认真采纳公众参与意见、严格落实本 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 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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