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对价 (一)对价必须发生在诺言作出的同时或之后 1、过去的对价 《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86条: (2)在以下情况下,上述诺言将失去约束力: (a)诺言人作为赠与而提供了该利益,或者,由于 其他原因,诺言人并不会不当得利。 ()在该诺言的价值与该利益的价值不相称的程度 上,该诺言没有约束力。 赞卧简易大鉴 1951第一节 对价 z (一)对价必须发生在诺言作出的同时或之后 z 1、过去的对价 z 《第二次合同法重述》第86条: z (2)在以下情况下,上述诺言将失去约束力: z (a) 诺言人作为赠与而提供了该利益,或者,由于 其他原因,诺言人并不会不当得利。 z (b)在该诺言的价值与该利益的价值不相称的程度 上,该诺言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