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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开展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穗建材[2001270号文规定: (1)穗建材[2001200文界定17类建材产品的进场 检验实行100%见证取样送检。其中,对钢材、水泥及穗建筑 [199387号文要求的钢材焊接件、混凝士试块、砌筑砂浆试 块的见证取样送检应按所需试验总次数的30%送至有资质及 CMA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同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抽检数量不少于所需试验总次数的5%。 2)对其他的一些检测事项进行补充,如见证取样、 材料的检测标准等。4、《关于开展建材产品进场质量管理有关事项的补 充通知》穗建材[2001]270号文规定: (1)穗建材[2001]200号文界定17类建材产品的进场 检验实行100%见证取样送检。其中,对钢材、水泥及穗建筑 [1999]387号文要求的钢材焊接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 块的见证取样送检应按所需试验总次数的30%送至有资质及 CMA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同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抽检数量不少于所需试验总次数的5%。 (2)对其他的一些检测事项进行补充,如见证取样、 材料的检测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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