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三)除权判决的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 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 人民法院起诉。” 1.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没有向 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2.利害关系人没有申报权利必须有正当理由。 3.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 内起诉。 4.只能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除权判决的撤销 „ 《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 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 人民法院起诉。” „ 1.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没有向 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 2.利害关系人没有申报权利必须有正当理由。 „ 3.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 内起诉。 „ 4.只能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