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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 A.联合国会员国;(1分) B.《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1分) C.其他国家,按联合国宪章规定,预先向国际法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国际法院管辖权, 保证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1分)》 (3)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 A.备当事国自愿提交的-一切案件:(1分) B.《联合国宪章》规定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规定提交的一切案件:(1分) C.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1分) 六、论述题(16分) 论述安理会的职权。 安理会的职权有三个方面:(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安理会有权对任何争端或可能引 起国际磨擦或争端的情势进行调查,以断定它继续存在是否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对于危及国 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安理会有权促请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并可提出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 或调整方法的建议,同时也可以进行斡旋、调停或和解等。(6分)(2)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及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有权断定对和平的威胁、破坏和侵略行为的存在,并可对这样的行为 决定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非武力的和武力措施。(5分)(3)其他职权,如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 案,向大会推荐会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选举国际法院法官、向大会建议停止会员国的权利或 开除会员国。(5分》 14(2)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包括以下三类国家: A.联合国会员国;(1分) }3.《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1分) C.其他 国家 ,按联合国宪章规定 ,预先 向国际法 院交存声明,表明承认 国际法院管辖 权, 保证执行 国际法院的判决的国家。<1分) (3)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 : A.备当事国自愿提交的一切案件;<1分) 13.《联合国宪章 》规定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规定提交的一切案件 ;(1分) C.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提交的案件 。<1分) 六、论述题 (16分 ) 论述安理会的职权。 安理会的职权有三个方面:(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 面,安理会有权对任何争端或可 能引 起国际磨擦或争端的情势进行调查 ,以断定它继续存在是否危及 国际和平与安全 ;对于危及国 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安理会有权促请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并可提出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 或调整方法的建议,同时也 可以进行斡旋 、调停或和解 等。(6分)(2)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及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有权断定对和平的威胁、破坏和侵略行为的存在,并可对这样的行为 决定采取适当措施 .包括非武力的和武力措施 (5分)(3)其他职权,如负责拟定军备竹制方 案。向大会推荐会员国和联 合国秘 书长 、选举国际法院法官 、向大会建议停止会员 国的权 利或 开除会员国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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