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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勤堂的《公共关系学》的表述是:“公共关系是指社会组织与社会公众通过信息的传播交流,达 到彼此信赖和支持,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和联系。 明安香的《塑造形象的艺术一—公共关系学概论》的表述是:“所谓公共关系,就是一个企业或组 织,为了增进内部及社会公众的信任与支持,为自身事业发展创造最佳的社会环境,在分析和处理自身 面临的各种内部外部各项关系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与行动。” 廖为建在《公共关系学简明教程》中的表述是:“公共关系就是协调各种公众关系,争取社会舆论 支持的一种实践活动。”他在《公共关系学》中的表述是:“公共关系是一个组织与其相关公众之间的传 播管理。” 翟向东在《中国公共关系教程》中提出:“如果把中国公共关系的含义作一广义的概括,即中国的 公共关系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社会组织(党的组织、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 团体等)通过沟通信息、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理顺和改善人际、社际、国际间在经济、政治、文化 科学等方面的关系,协调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门科学 我们比较赞同这样的表述: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以传播沟通为手段,使自己 与公众相互了解,从而建立、发展、改善、协调与其公众之间的关系。其状态称之为公共关系状态,表 现为一种社会关系;其过程表现为围绕目标、计划的行为、活动,称之为公共关系活动。 公共关系的主体为社会组织;公共关系的客体为公众:公共关系的手段是传播与沟通。对于公共关 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侧面来分析、判断。从静态看,公共关系是一种状态:从动态看,公共关系是一 种活动:从观念角度看,公共关系是一种意识:从学科理论角度分析,公共关系是一门科学:从运作方 式角度把握,公共关系是一门艺术;从社会化、职业化的角度分析,公共关系是一项职业 公共关系作为一种关系,其客观承担者是社会组织和公众,因此,从广义上说,公共关系就是社会 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它包括动、静两种形态:当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联系、相互作用 处于相对静止的状况时,公共关系只是表现为这二者之间的一种静态关系,又称之为“公共关系状态”, 属于社会关系的一种;当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状态”时,公共关系就表 现为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传播与沟通活动。运动总是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活动总是遵循着一定的规范, 所以作为传播与沟通活动的公共关系,又必然体现着一种行为规范,这种公共关系是动态关系 静态的公共关系状态可以成为动态公共关系的重要条件;动态的公共关系的效果直接影响静态的公 共关系状况。在动、静公共关系的矛盾中,动态的公共关系一般处于主导地位。通常意义上的公共关系 主要是指动态公共关系,又称之为公共关系活动。 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主体是人,人的活动有自觉、盲目之分,公共关系也有自 觉、盲目两种状态;自觉的公共关系活动,属于狭义的公共关系,这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公共关系”。 3、公共关系基本特征 所谓公共关系基本特征,是指公共关系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关系相比较所具有的基本特点。 (1)公共关系具有公众性 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与其公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公家关系” 不是一般私人往来、私人关系。公共关系的主体是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客体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既 有个人,也有社会组织,是与成为公共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社会组织 和个人的总和。因此,公共关系的公众性特点比较显著 (2)公共关系具有互利性。公共关系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着“互利性”,公共关系不是以 血缘、地缘、学缘等纽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而是以一定的利益关系、利害关系为基础建立、发展起来 的。公共关系是基于公共关系的主体社会组织与公共关系的客体公众之间的共同愿望、共同利益或目标 基础上的。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得到相关社会公众的支持,它开展公关活动是为了实现本组织的 目标,争取获得更多的利益:但是,公众也必须得益,公众的某些利益获得满足,他们才能对进行公共 关系活动的主体—一社会组织“买账”,才能与之“合作”,才能给予其支持,以有利于其实现自己的目 标。从这个角度上讲,公共关系是以互惠为原则的。只有实现主客体之间的互惠互利,才能保证公共关 系的建立和发展。否则,单方面受益甚至损人利己,是无法建立、维系良好的公共关系的。因此说,公 66 吴勤堂的《公共关系学》的表述是:“公共关系是指社会组织与社会公众通过信息的传播交流,达 到彼此信赖和支持,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和联系。” 明安香的《塑造形象的艺术——公共关系学概论》的表述是:“所谓公共关系,就是一个企业或组 织,为了增进内部及社会公众的信任与支持,为自身事业发展创造最佳的社会环境,在分析和处理自身 面临的各种内部外部各项关系时,采取的一系列政策与行动。” 廖为建在《公共关系学简明教程》中的表述是:“公共关系就是协调各种公众关系,争取社会舆论 支持的一种实践活动。”他在《公共关系学》中的表述是:“公共关系是一个组织与其相关公众之间的传 播管理。” 翟向东在《中国公共关系教程》中提出:“如果把中国公共关系的含义作一广义的概括,即中国的 公共关系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社会组织(党的组织、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 团体等)通过沟通信息、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理顺和改善人际、社际、国际间在经济、政治、文化、 科学等方面的关系,协调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门科学。” 我们比较赞同这样的表述: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以传播沟通为手段,使自己 与公众相互了解,从而建立、发展、改善、协调与其公众之间的关系。其状态称之为公共关系状态,表 现为一种社会关系;其过程表现为围绕目标、计划的行为、活动,称之为公共关系活动。 公共关系的主体为社会组织;公共关系的客体为公众;公共关系的手段是传播与沟通。对于公共关 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侧面来分析、判断。从静态看,公共关系是一种状态;从动态看,公共关系是一 种活动;从观念角度看,公共关系是一种意识;从学科理论角度分析,公共关系是一门科学;从运作方 式角度把握,公共关系是一门艺术;从社会化、职业化的角度分析,公共关系是一项职业。 公共关系作为一种关系,其客观承担者是社会组织和公众,因此,从广义上说,公共关系就是社会 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它包括动、静两种形态:当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联系、相互作用 处于相对静止的状况时,公共关系只是表现为这二者之间的一种静态关系,又称之为“公共关系状态”, 属于社会关系的一种;当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状态”时,公共关系就表 现为社会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传播与沟通活动。运动总是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活动总是遵循着一定的规范, 所以作为传播与沟通活动的公共关系,又必然体现着一种行为规范,这种公共关系是动态关系。 静态的公共关系状态可以成为动态公共关系的重要条件;动态的公共关系的效果直接影响静态的公 共关系状况。在动、静公共关系的矛盾中,动态的公共关系一般处于主导地位。通常意义上的公共关系, 主要是指动态公共关系,又称之为公共关系活动。 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主体是人,人的活动有自觉、盲目之分,公共关系也有自 觉、盲目两种状态;自觉的公共关系活动,属于狭义的公共关系,这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公共关系”。 3、公共关系基本特征 所谓公共关系基本特征,是指公共关系与其他类型的社会关系相比较所具有的基本特点。 (1)公共关系具有公众性。 公共关系是社会组织与其公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公家关系”, 不是一般私人往来、私人关系。公共关系的主体是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客体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既 有个人,也有社会组织,是与成为公共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社会组织 和个人的总和。因此,公共关系的公众性特点比较显著。 (2)公共关系具有互利性。 公共关系的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着 “互利性”,公共关系不是以 血缘、地缘、学缘等纽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而是以一定的利益关系、利害关系为基础建立、发展起来 的。公共关系是基于公共关系的主体社会组织与公共关系的客体公众之间的共同愿望、共同利益或目标 基础上的。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得到相关社会公众的支持,它开展公关活动是为了实现本组织的 目标,争取获得更多的利益;但是,公众也必须得益,公众的某些利益获得满足,他们才能对进行公共 关系活动的主体——社会组织“买账”,才能与之“合作”,才能给予其支持,以有利于其实现自己的目 标。从这个角度上讲,公共关系是以互惠为原则的。只有实现主客体之间的互惠互利,才能保证公共关 系的建立和发展。否则,单方面受益甚至损人利己,是无法建立、维系良好的公共关系的。因此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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