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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1.简述动物检疫的原则。 答:(1)依法实施的原则:动物检疫是政府行政行为。检疫一方实施这一行为必须严格依 照法律规定进行。被检疫一方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主动报检并接受检疫,并配合检疫人员作 好处理工作。(2分) (2)尊重事实的原则:处理患病动物、染疫动物产品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分) (3)尊重科学的原则:检疫人员必须使用科学的检疫方法、先进的检疫技术和设备,结合丰富 的实践经验和熟练的技术操作,才能真正揭示被检动物或其产品是否带有检疫对象。(2分) (4)促进生产,有利流通的原则:动物检疫工作必须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快速,杜绝因检疫 时间过长而影响流通,制约生产。(1分) (5)预防为主的原则:检疫的目的之一是预防和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因而必须贯彻预防为 主的方针。(1分) (6)检疫与经营相分离的原则:检疫作为执法行为,不能与经营合在一起,只有分离,才能 体现检疫行为的公正性。(1分) 22.简述市场检疫的方法 答:(1)素验证件:对上市的畜禽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免疫证明》:对出售的肉 类产品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肉类经营者必须查验“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 证”、“健康检查合格证”及“动物防疫合格证”;并且查验证物是否相符。(1.5分) (2)查询疫情:询问畜禽及其产品的产地疫情,畜禽宰前健康状况,储存运输条件、宰杀时 间、屠宰场所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等情况。(1.5分) (3)实施检疫:对进人市场的畜禽采用以视检为主的群体检查方法,可疑病畜禽则进行详 细的个体临诊检查,必要时进行某些特殊检查;(1.5分)对进入市场的肉类产品等以感官检验 为主,必要时结合实验室检验。(1分) (4)盖印、处理和登记:对于证物相符且新鲜卫生的肉品准予出售。(1分)对未经检验的 肉品给予补检,对证物不符的肉品给予重检,合格者盖印准予上市;对于不合格的肉类产品,应 在检疫员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处理费用由经营者自负。上述各项均应做好登记 工作 23.简述病毒培养的方法 答:(1)动物接种(1分):病毒经注射、口服等途径进人易感动物体后可大量增殖,并使动 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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