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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生活力和无生活力的种子。 除完全染色的有生活力种子和完全不染色的无生活力种子外,部分染色种子有无生 活力,主要是根据胚和胚乳坏死组织的部位和面积大小来决定,染色颜色深浅可判别是键全 的,还是衰弱的或死亡的。 5.5.2重量测定 测定送验样品每1000粒种子的重量。 从净种子中数取一定数量的种子,称其重量,计算其1000粒种子的重量,并换算 成国家种子质量标准水分条件下的重量 5.5.3种子健康测定 通过种子样品的健康测定,可推知种子批的健康状况,从而比较不同种子批的使用 价值,同时可采取措施,弥补发芽试验的不足 根据送验者的要求,测定样品是否存在病原体、害虫,尽可能选用适宜的方法,估 计受感染的种子数。已经处理过和种子批,应要求送验者说明处理方式和所用的化学药品 5.5.4包衣种子检验 包衣种子是泛指采用某种方法将其他非种子材料包裹在种子外面的各种处理的种 子。包括丸化种子、包膜种子、种子带和种子毯等。由于包衣种子难以按GB/T3543.2-3543.6 所规定的方法直接进行测定,为了获得包衣种子有重演性播种价值的结果,就此作出相应的 规定。 以上内容(5.5.1-5.5.4)的具体检测方法应符合GB/T3543.7的规定 6容许误差 容许误差是指同一测定项目两次检验结果所容许的最大差距,超过此限度则足以引 起对其结果准确性产生怀疑或认为所测的条件存在着真正的差异 6.1同一实验室同一送验样品重复间的容许差距 a.净度分析(见GB/T3543.3表2)。 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GB/T3543.3表6)。 C.发芽试验(见GB/T3543.4表3) d.生活力测定(见GB/T3543.7表2) 6.2从同一种子批扦取的同一或不同送验样品,经同一或另一检验机构检验,比较两次 结果是否一致。 a.净度分析(见GB/T3543.3表3)。 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GB/T3543.3表6) C,发芽试验(见GB/T3543.4表5)。 6.3从同一种子批扦取的第二个送验样品,经同一或另一个检验机构检验,所得结果较 第一次差,如净种子重量百分率低、发芽率低、其他植物种子数目多 a净度分析(见GB/T3543.4表4) 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GB/T3543.3表7)。 C.发芽试验(见GB/T3543.3表4) 6.4抽检、统检、仲裁检验、定期等与种子质量标准、合同、标签等规定值比较 a.净度分析(见GB/T3543.3表5)。 b.发芽试验(见GB/T3543.4表6)。 C,纯度鉴定(商品种,见GB/T3543.5表2)。 d.纯度鉴定(育种家、原种等种子,见GB/T3543.5表3)。别有生活力和无生活力的种子。 除完全染色的有生活力种子和完全不染色的无生活力种子外,部分染色种子有无生 活力,主要是根据胚和胚乳坏死组织的部位和面积大小来决定,染色颜色深浅可判别是键全 的,还是衰弱的或死亡的。 5.5.2 重量测定 测定送验样品每 1 000 粒种子的重量。 从净种子中数取一定数量的种子,称其重量,计算其 1 000 粒种子的重量,并换算 成国家种子质量标准水分条件下的重量。 5.5.3 种子健康测定 通过种子样品的健康测定,可推知种子批的健康状况,从而比较不同种子批的使用 价值,同时可采取措施,弥补发芽试验的不足。 根据送验者的要求,测定样品是否存在病原体、害虫,尽可能选用适宜的方法,估 计受感染的种子数。已经处理过和种子批,应要求送验者说明处理方式和所用的化学药品。 5.5.4 包衣种子检验 包衣种子是泛指采用某种方法将其他非种子材料包裹在种子外面的各种处理的种 子。包括丸化种子、包膜种子、种子带和种子毯等。由于包衣种子难以按 GB/T 3543.2-3543.6 所规定的方法直接进行测定,为了获得包衣种子有重演性播种价值的结果,就此作出相应的 规定。 以上内容(5.5.1-5.5.4)的具体检测方法应符合 GB/T 3543.7 的规定。 6 容许误差 容许误差是指同一测定项目两次检验结果所容许的最大差距,超过此限度则足以引 起对其结果准确性产生怀疑或认为所测的条件存在着真正的差异。 6.1 同一实验室同一送验样品重复间的容许差距。 a.净度分析(见 GB/T 3543.3 表 2)。 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 GB/T 3543.3 表 6)。 c.发芽试验(见 GB/T 3543.4 表 3)。 d.生活力测定(见 GB/T 3543.7 表 2)。 6.2 从同一种子批扦取的同一或不同送验样品,经同一或另一检验机构检验,比较两次 结果是否一致。 a.净度分析(见 GB/T 3543.3 表 3)。 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 GB/T 3543.3 表 6)。 c.发芽试验(见 GB/T 3543.4 表 5)。 6.3 从同一种子批扦取的第二个送验样品,经同一或另一个检验机构检验,所得结果较 第一次差,如净种子重量百分率低、发芽率低、其他植物种子数目多。 a.净度分析(见 GB/T 3543.4 表 4)。 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 GB/T 3543.3 表 7)。 c.发芽试验(见 GB/T 3543.3 表 4)。 6.4 抽检、统检、仲裁检验、定期等与种子质量标准、合同、标签等规定值比较。 a.净度分析(见 GB/T 3543.3 表 5)。 b.发芽试验(见 GB/T 3543.4 表 6)。 c.纯度鉴定(商品种,见 GB/T 3543.5 表 2)。 d.纯度鉴定(育种家、原种等种子,见 GB/T 3543.5 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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