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计算技术,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人寿保险:危险事故发生较为规则,合同期限较长,数理基础较为准确,计算技 术得到充分体现: 非人寿保险:危险事故的发生具有不规则性,合同期限短,数理基础难以准确, ● 计算技术应用受到限制。 4、根据风险转嫁方式,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足额保险:指以保险价值全部投保而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全损全赔,部损 部赔(海上保险例外) ●不足额保险:亦称部分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一种 保险。原因:部分投保;保险标的价值上涨。 超额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5、根据业务承保方式,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原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成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再保险:简称分保,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 人的一种保险。 复合保险:是指要保人以可保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人投保相同种 类保险,签订数个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危险事故分别向数 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与复合保险的区别: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 保险价值。 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可保利益,对同一危险共 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发一张 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失按比例分担责任。 6、根据给付形式,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 ● 定额保险与利益保险 现金保险与实物保险 7、根据保险政策,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 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 ●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 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 8、根据立法形式,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 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 ● 损害保险与人寿保险 财产、意外保险与人寿、健康保险 9、根据经济因素,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企业保险与个人保险 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 ● 收入保险、财产保险、费用保险 5.2.3保险业务的种类 1、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3、根据计算技术,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z 人寿保险:危险事故发生较为规则,合同期限较长,数理基础较为准确,计算技 术得到充分体现; z 非人寿保险:危险事故的发生具有不规则性,合同期限短,数理基础难以准确, 计算技术应用受到限制。 4、根据风险转嫁方式,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z 足额保险:指以保险价值全部投保而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全损全赔,部损 部赔(海上保险例外) z 不足额保险:亦称部分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一种 保险。原因:部分投保;保险标的价值上涨。 z 超额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5、根据业务承保方式,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z 原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成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z 再保险:简称分保,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 人的一种保险。 z 复合保险:是指要保人以可保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人投保相同种 类保险,签订数个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z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危险事故分别向数 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与复合保险的区别: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 保险价值。 z 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可保利益,对同一危险共 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发一张 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失按比例分担责任。 6、根据给付形式,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z 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 z 定额保险与利益保险 z 现金保险与实物保险 7、根据保险政策,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z 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 z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z 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 8、根据立法形式,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z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z 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 z 损害保险与人寿保险 z 财产、意外保险与人寿、健康保险 9、根据经济因素,保险形态分类如下: z 企业保险与个人保险 z 团体保险与个人保险 z 收入保险、财产保险、费用保险 5.2.3 保险业务的种类 1、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导致财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