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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报告 名称 持有比例是否纳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 期资金投向 金额(亿|时间 (%) 入合并 号单 后剩余财产:基于合同约定获得资产管理个定收益类产品, 年6月 资产管理 计划相关信息披资料监督管理人及受托月包括银行存款 计划 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义 大额存单、货币 务:按照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同 市场基金等资 约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费 业绩报酬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约定 承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主要投资方向 天弘创新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青云12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 为消费授信付 义务:按照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个款类债权资产 2019 号单一资100.00是 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月等中国证监会 年9月 产管理计 划资产 认可的固定收 费、业绩报酬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 益类资产。 约定承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天弘创新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主要投资方向 青云16 为消费授信付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 款类债权资产 2019 号单一资100.00是 义务:按照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个 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月等中国证监会 年9月 产管理计 认可的固定收 划资产 费、业绩报酬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 益类资产。 约定承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主要投资方向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天弘创新 为消费授信付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 13 惠鑫1号 100.00 是 义务:按照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个款类债权资产 单一资产 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月等中国证监会/6 月 管理计划 费、业绩报酬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 认可的固定收 约定承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益类资产。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主要投资方向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天弘创新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义务:按照7为消费授信付 2019 惠鑫2号 单一资产/000是 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同约定的资个|欲类债权资产 年11 等中国证监会 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月 管理计划 月 认可的固定收 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约定承担资产 益类资产。 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主要投资方向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天弘创新 惠鑫3号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义务:按照4为消费授信付 2019 单一资产/000是 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同约定的资/个款类债权资产 年11 等中国证监会 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月 管理计划 月 认可的固定收 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约定承担资产 益类资产。 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2019 年年度报告 22 / 226 名称 持有比例 (%) 是否纳 入合并 公司承担的权利义务 期 限 资金投向 金额(亿 元) 时间 3 号单一 资产管理 计划 后剩余财产;基于合同约定获得资产管理 计划相关信息披资料;监督管理人及受托 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义 务:按照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同 约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费、 业绩报酬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约定 承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个 月 定收益类产品, 包括银行存款、 大额存单、货币 市场基金等资 产 年 6 月 天弘创新 -青云 1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 划资产 100.00 是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 义务:按照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 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 费、业绩报酬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 约定承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7 个 月 主要投资方向 为消费授信付 款类债权资产 等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固定收 益类资产。 5 2019 年 9 月 天弘创新 -青云 16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 划资产 100.00 是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 义务:按照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 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 费、业绩报酬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 约定承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13 个 月 主要投资方向 为消费授信付 款类债权资产 等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固定收 益类资产。 5 2019 年 9 月 天弘创新 惠鑫 1 号 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100.00 是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 义务:按照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 同约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 费、业绩报酬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 约定承担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13 个 月 主要投资方向 为消费授信付 款类债权资产 等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固定收 益类资产。 5 2019 年 11 月 天弘创新 惠鑫 2 号 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100.00 是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义务:按照 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同约定的资 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 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约定承担资产 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7 个 月 主要投资方向 为消费授信付 款类债权资产 等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固定收 益类资产。 5 2019 年 11 月 天弘创新 惠鑫 3 号 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100.00 是 权利:根据合同取得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收 益;取得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管理计划财 产;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等;义务:按照 约定认缴或追加投资;承担合同约定的资 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托管费、业绩报酬 及税金等合理费用;按合同约定承担资产 管理计划投资损失等 4 个 月 主要投资方向 为消费授信付 款类债权资产 等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固定收 益类资产。 5 2019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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