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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继承与构造函数、析构函数 ◆派生类构造函数的一般形式: Y<派生类名>(总参数表):<基类名>(参数表1), <子对象名>(参数表2) <派生类中数据成员初始化>§7.3 继承与构造函数、析构函数  派生类构造函数的一般形式: <派生类名>(总参数表):<基类名>(参数表1), <子对象名>(参数表2) { <派生类中数据成员初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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