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信用从蚁隶社会开始就以古老的生息资本的形式一一高利贷资本存在,但 信用真正大范围地发展和发挥作用是到了宽本主义社会。在贷本主义制度条件下,高利贷 资本让位于借货资本,倍货资本发展为虚数资本,进面在商业信用及商品货币关系的基础上 建立起资本主义信用制度,[8)马克思认为信用在以下三个方面极大的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 展:其一是节的了蓬通费用和流通时间:其二,扩大了生产城模:其三,促进平均利润的形 成[9]。 金融作为一种典型的所有权权与债权的交易形式,是信用在货币领域的展示,是如知今杜 会最主要的信用交易形式。信用是金慰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可以说 信用的特点算是金装的特点,信用对经济的作用就是金慰对经济的作用。信用与金融担保的 作用也就是金题与会题担保的作用。 信用交易的最大功能是降低交号成本,而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是降低信用成本。银行信 贷是信用交易的核心,信贷中各种交易的成本与风险对交易双方合钓的选择具有读定性影 响.信货关系中借款人与货款人是否选择担保制度及选择何种担保制度来保障信用是由创设 信用的成本和风险规道两个因素所决定的。 金慰担保是基干信用的时滞性特点而产生,如果金脓交易的双方的权利实现是同时的, 那么金题担保就没有产生的必要。金险担保作为一种保障金融开展的制度,一方面它通过 在冢金啦交易的基础上添加透另一个保障性的交导而缓解了信用的时带性带给金融机构的 担忧,补充和强化了金融交易的信用,从而程进了金融的开展:另一方面金胜担保是一个 纯粹的保障性交易,不但没有给原金脍交易双方带米利益的增如而且如重了原金聪交易的交 易成本。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的金融交易开展。金融担保如同任何一种保护制度一样是 一把双刃到,保障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增加了信用成本。因此,我们在设计金险担保制度的时 候,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其阻母金脸交易开展的毒素,尽可能地发扬其促进金脸交易开展的 营养。金融粗保制度的设计要想实现这样的效果就应当尽可陵地诚少授置金触担保的成本。 不同的担保制度具有不同的信用功能,也具有不同的成本,按属担保人提供的债的担保 是担保人的信用以及一般时产还是特定财产,金驶担保可以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以 金融情权積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信用和一般财产担保情务的,是人的担保:以债务人成第 三人的特定财产的优先受供权利相保使务的,是物的相保。在金避相保的龍围内,由于金 险业务特点的原因,物的担保与人的粗保具有某些不同于睿通的物的担保与人的粗保的特点。 比如,在人的担保内然有一种像保函、信用证之类具有独立性的担保。物的粗保提供的信 用的确定性和可靠性比较好,但因要完成登记、价值评估等一系列手续设置成本较高。人的 担保只需签定一个保迁合同即可完成信用的补充和强化因而设置成本较低,但由于保证人 的信用对债权人仍是一个迷,对保还人信用的了解加重了绿证的成本,并且保证并未将信用 特定化因而其信用的安全性和确定性较低,因此,一般情况下,金险机构辉会选择物的粗保。 然而,高价值的物毕意比较少,也并非每一个企业都佳提供高价值的物。这低严重限制了 马克思认为,信用从奴隶社会开始就以古老的生息资本的形式——高利贷资本存在,但 信用真正大范围地发展和发挥作用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 义制度条件下,高利贷 资本让位于借贷资本,借贷资本发展为虚拟资本,进而在商业信用及商品货币关系的基础上 建立起资本主义信用制度。[8]马克思认为信用在以下三个方面极大的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 展:其一是节约了流通费用和流通时间;其二,扩大了生产规模;其三,促进平均利润的形 成 [9]。 金融作为一种典型的所有权权与债权的交易形式,是信用在货币领域的展示,是如今社 会最主要的信用交易形式。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 的原则与特性。可以说 信用的特点就是金融的特点,信用对经济的作用就是金融对经济的作用。信用与金融担保的 作用也就是金融与金融担保的作用。 信用交易的最大功能是降低交易成本,而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是降低信用成本。银行信 贷是信用交易的核心,信贷中各种交易的成本与风险对交易双方合 约的选择具有决定性影 响。信贷关系中借款人与贷款人是否选择担保制度及选择何种担保制度来保障信用是由创设 信用的成本和风险规避两个因素所决定的。 金融担保是基于信用的时滞性特点而产生,如果金融交易的双方的权利实现是同时的, 那么金融担保就没有产生的必要。金融担保作为一种保障金融开展 的制度,一方面它通过 在原金融交易的基础上添加进另一个保障性的交易而缓解了信用的时滞性带给金融机构的 担忧,补充和强化了金融交易的信用,从而促进了金 融的开展;另一方面金融担保是一个 纯粹的保障性交易,不但没有给原金融交易双方带来利益的增加而且加重了原金融交易的交 易成本,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的金 融交易开展。金融担保如同任何一种保护制度一样是 一把双刃剑,保障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增加了信用成本。因此,我们在设计金融担保制度的时 候,应当尽可能地减 少其阻碍金融交易开展的毒素,尽可能地发扬其促进金融交易开展的 营养。金融担保制度的设计要想实现这样的效果就应当尽可能地减少设置金融担保的成本。 不同的担保制度具有不同的信用功能,也具有不同的成本。按照担保人提供的债的担保 是担保人的信用以及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金融担保可以分为物 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以 金融债权债务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的信用和一般财产担保债务的,是人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 三人的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利担保债务的,是物 的担保。在金融担保的范围内,由于金 融业务特点的原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具有某些不同于普通的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特点。 比如,在人的担保内就有一种像 保函、信用证之类具有独立性的担保。物的担保提供的信 用的确定性和可靠性比较好,但因要完成登记、价值评估等一系列手续设置成本较高。人的 担保只需签定一 个保证合同即可完成信用的补充和强化因而设置成本较低,但由于保证人 的信用对债权人仍是一个迷,对保证人信用的了解加重了保证的成本,并且保证并未将信用 特定化因而其信用的安全性和确定性较低。因此,一般情况下,金融机构都会选择物的担保。 然而,高价值的物毕竟比较少,也并非每一个企业都能提供高价值的 物,这就严重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