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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保险中介的监管 1、资格监管 通过有关资格考试 获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接受培训 2、业务监管 不得采用非法手段从事非法经营,如: 越权、超范围代理业务 误导陈述 恶意招揽 保费回扣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28 讲《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 讲授 28 (二)对保险中介的监管 1、资格监管 – 通过有关资格考试 – 获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接受培训 2、业务监管 – 不得采用非法手段从事非法经营,如: • 越权、超范围代理业务 • 误导陈述 • 恶意招揽 • 保费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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