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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讲授内容纲要、要求及时间分配(附页) 第三节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 一、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 了解 约5分钟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执业登记条件 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校验 了解 约5分钟 《细则》第22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 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三、医疗机构的名称识别名称十 通用名称 第四节医疗机构的执业 一、执业条件 了解 医疗机构执业应当进行登记。《条例》第24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 约10分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细则》第64条:为内部职工服 务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得向社会开放。 第65条:医疗机构被吊 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约10分钟 二、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则(条例第2539条) 重点掌握 【案例】讨论丈夫拒绝签字致妻儿死亡事件 第六节医疗机构监督 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了 解 约5分钟 二、医疗机构评审 了 解 《条例》第40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 约5分钟 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 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节法律责任 掌握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任 约15分钟 二、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的责任 出卖、转让、 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责任 四、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责任 五、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任 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责任 七、医疗机构管理不善的责任 课堂小结: 约5分钟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细则》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 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起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有关罚条存在严重缺 陷,不能有效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有关立法部门应结合我国当前医疗卫生市 场现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修订。 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讲授内容纲要、要求及时间分配(附页) 第三节 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 一、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 了 解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 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执业登记条件 (二)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校验 了 解 《细则》第 22 条: 床位不满 100 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每年校验 1 次;床位在 100 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 3 年校验 1 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三、医疗机构的名称 识别名称 + 通用名称 第四节 医疗机构的执业 一、执业条件 了 解 医疗机构执业应当进行登记。《条例》第 24 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细则》第 64 条:为内部职工服 务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得向社会开放。 第 65 条:医疗机构被吊 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二、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则(条例第 25-39 条) 重点掌握 【案例】讨论丈夫拒绝签字致妻儿死亡事件 第六节 医疗机构监督 一、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了 解 二、医疗机构评审 了 解 《条例》第 40 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 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 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节 法律责任 掌 握 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责任 二、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的责任 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责任 四、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责任 五、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任 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责任 七、医疗机构管理不善的责任 课堂小结: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细则》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 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起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有关罚条存在严重缺 陷,不能有效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有关立法部门应结合我国当前医疗卫生市 场现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修订。 约 5 分钟 约 5 分钟 约 10 分钟 约 10 分钟 约 5 分钟 约 5 分钟 约 15 分钟 约 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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