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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公共管理的多元主体一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 在现实社会中,存在三类不同的组织: 公益 第三类是第三部门组织,亦称非营利性组织 第一类是公共组织,也称第一部门, 或非政府公共组织,第三部门则介于前两者 公共组织以服务于公共利益并不以营 政管英 之间,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民间捐款或政 它的消费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不可排他才 府财政拨款等非营利性收入从事前二者无力 性,政府的政策对所辖区域的公民都 无法或无意作为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的是会发生巨大影响,追求的是国家利益继 准公共产品,它的消费具有部分的公共物品 或者行政区域利益最大化 往 第 性质,同时具有部分的私人物品性质 开 来 私益协同治理:公共管理的多元主体—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 在现实社会中,存在三类不同的组织: 第一类是公共组织,也称第一部门, 公共组织以服务于公共利益并不以营 利为目的,提供的是纯粹公共物品, 它的消费具有不可分割性和不可排他 性,政府的政策对所辖区域的公民都 会发生巨大影响,追求的是国家利益 或者行政区域利益最大化 第二类是私人组织,也称第二部门,它 提供的产品是纯粹的私人物品,它的消 费具有不可分割性和排它性。私人组织 是以实现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为了 盈利而根据消费者的需要组织经济资源, 展开各种经济活动的组织 第三类是第三部门组织,亦称非营利性组织 或非政府公共组织,第三部门则介于前两者 之间,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民间捐款或政 府财政拨款等非营利性收入从事前二者无力、 无法或无意作为的社会公共事业,提供的是 准公共产品,它的消费具有部分的公共物品 性质,同时具有部分的私人物品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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