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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8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A声级) 录音室(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教室、阅览室等 50 游艺、交谊厅等 第二节群众活动部分 1群众活动部分由观演用房、游艺用房、交谊用房、展览用房和阅览用房等组成 .2观演用房 观演用房包括门厅、观演厅、舞台和放映室等。 二、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500座。 三、当观演厅规模超过300座时,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以及 放映室设计均应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当观演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做成平地面的综合活动厅,舞台的空间高度可与观众 厅同高,并应注意音质和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3游艺用房 、游艺用房应根据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置供若干活动项目使用的大、中、小游艺室 并附设管理及贮藏间等。当规模较大时,宜分别设置儿童游艺室及老年人游艺室。儿童游艺 室室外宜附设儿童活动场地 、游艺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大游艺室65m 中游艺室45m2 小游艺室25m2 4交谊用房 、交谊用房包括舞厅、茶座、管理间及小卖部等。 、舞厅应设存衣间、吸烟室及贮藏间等。舞厅的活动面积每人按2m计算 、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四、舞厅应设光滑的地面、较好的室内装修与照明,并应有良好的音质条件。 五、茶座应附设准备间,淮备间内应有开水设施及洗涤池 5展览用房 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或展览廊、贮藏间等。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5m3。 展览厅内的参观路线应通顺,并设置可供灵活布置的展版和照明设施 三、展览厅应以自然采光为主,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 四、展览厅(廊)出入口的宽度及高度应符合安全疏散、搬运版面和展品的要求。 6阅览用房 阅览用房包括阅览室、资料室、书报贮存间等。 二、阅览用房应设于馆内较安静的部位 三、阅览室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避免眩光及直射光。采光窗宜设遮光设施。 四、规模较大时,宜分设儿童阅览室 五、阅览桌椅的排列间隔尺寸及每座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执 仃 第三节学习辅导部分 1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其位置除综 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2综合排练室 、综合排练室的位置应考虑噪声对毗邻用房的影响 二、室内应附设卫生间、器械贮藏间。有条件者可设淋浴间。 三、沿墙应设练功用把杆,宜在一面墙上设置照身镜。 四、根据使用要求合理地确定净高,并不应低于36m 五、综合排练室的使用面积每人按6m计算。 六、室内地面宜做木地板。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4 表 3.1.8 房 间 名 称 允许噪声级(A 声级) 录音室(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教室、阅览室等 游艺、交谊厅等 30 50 55 第二节 群众活动部分 .1 群众活动部分由观演用房、游艺用房、交谊用房、展览用房和阅览用房等组成。 .2 观演用房 一、观演用房包括门厅、观演厅、舞台和放映室等。 二、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 500 座。 三、当观演厅规模超过 300 座时,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学设计以及 放映室设计,均应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当观演厅为 300 座以下时,可做成平地面的综合活动厅,舞台的空间高度可与观众 厅同高,并应注意音质和语言清晰度的要求。 3 游艺用房 一、游艺用房应根据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置供若干活动项目使用的大、中、小游艺室, 并附设管理及贮藏间等。当规模较大时,宜分别设置儿童游艺室及老年人游艺室。儿童游艺 室室外宜附设儿童活动场地。 二、游艺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大游艺室 65 ㎡ 中游艺室 45 ㎡ 小游艺室 25 ㎡ 4 交谊用房 一、交谊用房包括舞厅、茶座、管理间及小卖部等。 二、舞厅应设存衣间、吸烟室及贮藏间等。舞厅的活动面积每人按 2 ㎡计算。 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四、舞厅应设光滑的地面、较好的室内装修与照明,并应有良好的音质条件。 五、茶座应附设准备间,准备间内应有开水设施及洗涤池。 5 展览用房 一、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或展览廊、贮藏间等。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65 ㎡。 二、展览厅内的参观路线应通顺,并设置可供灵活布置的展版和照明设施。 三、展览厅应以自然采光为主,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 四、展览厅(廊)出入口的宽度及高度应符合安全疏散、搬运版面和展品的要求。 .6 阅览用房 一、阅览用房包括阅览室、资料室、书报贮存间等。 二、阅览用房应设于馆内较安静的部位。 三、阅览室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避免眩光及直射光。采光窗宜设遮光设施。 四、规模较大时,宜分设儿童阅览室。 五、阅览桌椅的排列间隔尺寸及每座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执 行。 第三节 学习辅导部分 1 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其位置除综 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2 综合排练室 一、综合排练室的位置应考虑噪声对毗邻用房的影响。 二、室内应附设卫生间、器械贮藏间。有条件者可设淋浴间。 三、沿墙应设练功用把杆,宜在一面墙上设置照身镜。 四、根据使用要求合理地确定净高,并不应低于 36m。 五、综合排练室的使用面积每人按 6 ㎡计算。 六、室内地面宜做木地板。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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