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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XXXXX-20XX 5.29.3在制氢系统箱体内排放的气体应排放到室外指定区域。 5294压力泄放装置用安全阀需要符合GBT12241的有关要求。 53管路及附件 531通用要求 5.31.1压力型水电解制氢系统的氢气管路、附件的材质选择应符合GB50177的有关要求, 氧气管路、附件应符合GB50030的要求 5.31.2管道支架的设置应符合GB50177的规定,支架与单体设备之间不应采用焊接。 532管路附件的布置 53.2.1管路附件的布置应符合水电解制氢系统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的要求,且应方便压力 型水电解制氢系统的运行操作、安装和维修 5322对于有热胀冷缩的管段,布置时应结合柔性计算和热补偿要求,进行妥善安排。 5323管道及附件的布置应整齐有序,减少不必要的交叉,适当注意美观 5324各种管路系统应在最高点和最低点设置排空和泄放口。 533气体管路 5.3.31气体管路宜采用无缝不锈钢材质。 53.32氢气管路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GB50177的有关规定。 5333氧气管路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GB50030的有关规定。 5.3.34置换口与置换用气体管路间,不宜设置固定连接,避免相互污染。 53.35气体管路应设置在线气体分析仪表 5.34液体及气液管路 5.3.4.1冷却水管路需要保温时,应采用不燃材料。 5.3.4.2直流电源用冷却水应设断水保护及连锁停机装置。 5343制氢系统中,各种设备及其管道内的冷凝水,均应经各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或排水水封 排至室外,水封上的气体放空管应分别接至室外安全处。 5344各种液体管路最高处和最低处应设置气体和液体泄放口 5345气液管路应进行防冲蚀设计 54电气设备及配线 541直流电源的配置 541.1压力型水电解制氢系统的水电解槽与直流电源应按一对一方式独立配置,直流电源宜 采用高频开关电源、晶闸管整流器或硅整流器。 54.1.2直流电源应设有自动调压和自动稳流功能,并具备直流过流、交流缺相等连锁保护功 5.413制氢系统使用的整流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额定直流电压应大于水电解槽的工作电压,调压范围宜为0.6-1.05倍水电解槽的额定电 压 b)额定直流电流不应小于水电解槽的额定电流,并宜为水电解槽额定电流的11倍 5414氢气生产环境的电器设施的应按GB50177的规定分为1区和2区。在有爆炸危险环 境中的电气设备及配线应按GB50058的规定进行选用、配置。 5.415制氢系统的安全联锁信号均应切断直流电源 5416电解间应设置直流电源的紧急断电按钮,按钮宜设在便于操作处 542电气接地GB/T XXXXX-20XX 7 5.2.9.3 在制氢系统箱体内排放的气体应排放到室外指定区域。 5.2.9.4 压力泄放装置用安全阀需要符合 GB/T12241 的有关要求。 5.3 管路及附件 5.3.1 通用要求 5.3.1.1 压力型水电解制氢系统的氢气管路、附件的材质选择应符合 GB50177 的有关要求, 氧气管路、附件应符合 GB50030 的要求。 5.3.1.2 管道支架的设置应符合 GB50177 的规定,支架与单体设备之间不应采用焊接。 5.3.2 管路附件的布置 5.3.2.1 管路附件的布置应符合水电解制氢系统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的要求,且应方便压力 型水电解制氢系统的运行操作、安装和维修。 5.3.2.2 对于有热胀冷缩的管段,布置时应结合柔性计算和热补偿要求,进行妥善安排。 5.3.2.3 管道及附件的布置应整齐有序,减少不必要的交叉,适当注意美观。 5.3.2.4 各种管路系统应在最高点和最低点设置排空和泄放口。 5.3.3 气体管路 5.3.3.1 气体管路宜采用无缝不锈钢材质。 5.3.3.2 氢气管路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 GB50177 的有关规定。 5.3.3.3 氧气管路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 GB50030 的有关规定。 5.3.3.4 置换口与置换用气体管路间,不宜设置固定连接,避免相互污染。 5.3.3.5 气体管路应设置在线气体分析仪表。 5.3.4 液体及气液管路 5.3.4.1 冷却水管路需要保温时,应采用不燃材料。 5.3.4.2 直流电源用冷却水应设断水保护及连锁停机装置。 5.3.4.3 制氢系统中,各种设备及其管道内的冷凝水,均应经各自的专用疏水装置或排水水封 排至室外,水封上的气体放空管应分别接至室外安全处。 5.3.4.4 各种液体管路最高处和最低处应设置气体和液体泄放口。 5.3.4.5 气液管路应进行防冲蚀设计。 5.4 电气设备及配线 5.4.1 直流电源的配置 5.4.1.1 压力型水电解制氢系统的水电解槽与直流电源应按一对一方式独立配置,直流电源宜 采用高频开关电源、晶闸管整流器或硅整流器。 5.4.1.2 直流电源应设有自动调压和自动稳流功能,并具备直流过流、交流缺相等连锁保护功 能。 5.4.1.3 制氢系统使用的整流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额定直流电压应大于水电解槽的工作电压,调压范围宜为 0.6~1.05 倍水电解槽的额定电 压; b) 额定直流电流不应小于水电解槽的额定电流,并宜为水电解槽额定电流的 1.1 倍。 5.4.1.4 氢气生产环境的电器设施的应按 GB50177 的规定分为 1 区和 2 区。在有爆炸危险环 境中的电气设备及配线应按 GB50058 的规定进行选用、配置。 5.4.1.5 制氢系统的安全联锁信号均应切断直流电源。 5.4.1.6 电解间应设置直流电源的紧急断电按钮,按钮宜设在便于操作处。 5.4.2 电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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